2022年12月31日,長春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長住金字〔2022〕30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業務管理,防范公積金貸款風險,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審批、發放、回收、擔保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公積金貸款原則上用于購買在國有土地上修建的,可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所購住房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第二章 貸款條件
第四條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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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陨暾堉掌鹣蚯巴扑?,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借款人原則上斷繳未超過2個月(含),申請時已補繳欠繳的公積金并恢復逐月繳存的,該斷繳期間可視同連續繳存。
?。ㄈ┯蟹€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公積金貸款的能力;
?。ㄋ模┯胁簧儆谝幎ū壤馁徑ɑ虼笮拮宰∽》康淖曰I資金;
?。ㄎ澹┙杩钊说呐渑紴楣餐杩钊?,承擔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
?。┙杩钊私Y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后,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累計不能超過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以2008年1月1日以后產生的為準)。
第五條 借款人及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或限制貸款:
?。ㄒ唬﹤€人信用報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貸款近2年內有連續超過3期(含)或多賬戶累計超過6期(含)逾期記錄的;
2.貸款被劃分為次級、可疑或損失類的;
3.信用卡近2年內有連續超過3期(含)或多賬戶累計超過6期(含)逾期記錄的;
4.信用卡賬戶狀態顯示為“止付”“凍結”“呆賬”等非正常狀態的;
5.記錄顯示有“正在執行中”法院強制執行記錄的。
?。ǘ﹤€人信用報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限制貸款:
1.信用卡年費、掛失手續費等產生的逾期記錄,提供商業銀行證明或流水明細,經審核后不納入逾期;
2.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性貸款形成的逾期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已償還全部逾期貸款的,經審核后不納入逾期。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條 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根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確定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貸款期限及還款能力等綜合確定。公積金貸款額度以千元為單位,最低貸款額為1萬元。
第七條 公積金貸款額度在不超過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前提下,應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暾堎J款額度不應高于管委會確定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一定倍數。
在省內其他市(州)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或在省外繳存公積金且戶籍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的職工,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可向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賬戶余額以《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注明的為準。
?。ǘ┥暾堎J款額度不應高于抵押物價值的規定比例,具體貸款成數由管委會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結合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的實際需要確定。
抵押物價值根據購房類型分別確定:
1.所購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抵押物價值根據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確認的網簽備案合同價格確定;
2.所購住房為存量住房的,抵押物價值根據所購住房交易價格與評估價值的最低值確定。
?。ㄈ┙杩钊松暾埞e金貸款,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月均還款額應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之和的50%。月繳存基數以近6個月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平均值確定。
在確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及繳存基數時,涉及補繳的,以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單位整體補繳為準。
?。ㄋ模┙杩钊思芭渑加猩形唇Y清的商業性貸款余額或為他人提供擔保有債務余額的,按月還款的,在測算借款人月還款能力時扣除;非按月還款的,在借款人可貸額度中扣除。
第八條 公積金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時間(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5周歲)后5年。按國家有關規定,借款人實際退休年齡晚于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貸款期限可相應延長。
借款人應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到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辦妥相關貸款手續,且達到發放貸款條件。
申請存量住房貸款的,房齡加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40年。
第九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放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貸款利率。
借款合同簽訂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導致每期還款金額變更的,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可通過線上渠道或到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查詢、打印新的公積金貸款還款計劃。
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收罰息和復利。
第四章 貸款合作項目管理
第十條 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收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的公積金貸款合作申請后,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的公積金貸款合作申請書、公積金借款擔保承諾書、營業執照、企業法人情況介紹、授權委托書、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三方協議書》《不動產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實地調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的合作項目,核實樓盤、棟號與申報項目是否相符;經管理中心貸款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后,借款人可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第五章 貸款擔保
第十一條 公積金貸款應提供擔保。貸款擔保采取抵押、保證兩種方式。
?。ㄒ唬┎扇〉盅悍绞降?,借款人應將所購住房價值全額作為抵押物進行擔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權人為受托銀行。
抵押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抵押物,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ǘ┎扇”WC方式的,應由管理中心認可的第三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并符合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保證人為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應與管理中心簽訂合同,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第十二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依法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受托銀行,補償的費用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不足部分借款人一次性還清。
第十三條 借款人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按時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且無繼承人、受遺贈人和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和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抵押權人應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處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處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按下列順序分配所得款項:
?。ㄒ唬┲Ц兜盅簷嗳藶閷崿F債權和抵押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ǘ┲Ц兜盅悍慨a應繳納的稅款;
?。ㄈw還借款人所欠公積金貸款本息及罰息;
?。ㄋ模┵r償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對管理中心及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ㄎ澹┨幏值盅何锼每铐棽蛔阋灾Ц豆e金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剩余款項退還抵押人。
第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以下簡稱組合貸款)是指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由管理中心提供的公積金貸款和受托銀行提供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結合的個人住房貸款。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采取同一種擔保方式,設定同一抵押物;處置抵押物時,公積金貸款優先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受償。
第六章 貸款程序
第十六條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到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提交真實、完整、有效的申請資料,配合貸款調查和審核。根據不同購房類型,分別按以下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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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聲明、結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及生效證明)、60日內的個人信用報告、網簽備案合同、首付款收據、受托銀行還款卡(借款人的一類借記卡)及其他相關材料。
買、賣雙方如委托公證,提供委托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借款人不能委托公證。(存量住房貸款同)
有省直公積金或異地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提供相關結清證明及借款合同。(存量住房貸款同)
借款人及配偶為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至少6個月的公積金繳存明細。(存量住房貸款同)
2.審核: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根據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存情況、購房情況、本次貸款申請情況、歷史貸款(含異地公積金貸款)情況、征信情況、還款能力等進行綜合審查。
借款人申請組合貸款的,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后出具組合貸款聯絡單,受托銀行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3.審批:資料齊全、符合貸款條件且已通過貸款審批的,受托銀行與借款人及配偶簽訂借款合同,就其貸款意愿、用途等事項面談,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及違約承擔的法律責任,填寫公積金貸款面談筆錄。
4.抵押登記: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按照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發放貸款:管理中心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核實后,受托銀行劃撥公積金貸款資金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銀行賬戶(資金監管賬戶),借款合同及貸款支付憑證等資料交付合同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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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借款人填寫貸款申請表,買賣雙方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聲明、結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及生效證明)、買方提供30日內的個人信用報告及其他相關材料,賣方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2.審核:與新建商品住房貸款相同,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人辦理住房交易更名過戶手續。
3.審批:借款人提交已過戶的不動產權證,其他與新建商品住房貸款相同。
4.抵押登記:與新建商品住房貸款相同。
5.發放貸款:管理中心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核實后,受托銀行劃撥公積金貸款資金到賣房人收款賬戶,借款合同及貸款支付憑證等資料交付合同當事人。
第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證明由受托銀行保管至公積金貸款全部結清。借款人結清貸款后,受托銀行配合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簽訂需借款人及配偶到場簽字并按捺指印。指印應為食指指印、印跡清晰。
第七章 貸款償還
第十九條 公積金貸款有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可任選其一。
?。ㄒ唬┑阮~本息還款方式,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數額償還貸款。
?。ǘ┑阮~本金還款方式,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數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第二十條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實際的還款計劃按月償還貸款。貸款發放后,借款合同中已確定的還款方式不得變更。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應提供符合受托銀行扣劃要求的還款賬戶,授權受托銀行可隨時從該賬戶扣劃資金償還公積金貸款。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按月正常還款的,可通過按月沖還貸、委托扣款兩種方式辦理。
?。ㄒ唬┌丛聸_還貸:借款人及配偶與管理中心簽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管理中心按月提取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沖還公積金貸款本息。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以償還全部應還款項的,按照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償還;
?。ǘ┪锌劭睿喊丛聸_還貸未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款項或未簽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的,受托銀行從借款人還款賬戶中扣劃當期應還款項。借款人應在每月還款日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還款賬戶內。
第二十三條 貸款期間,借款人可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公積金貸款。提前部分還款的,可選擇貸款期限不變、減少月還款額或月還款額不變、貸款期限縮短??s短貸款期限后,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約定利率檔次執行。
?。ㄒ唬┨崆安糠诌€款,還款額以千元為單位,每次還款金額最低為人民幣3萬元。
?。ǘ┨崆斑€款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償還,借款人有逾期未還的,先償還逾期部分,再做提前還款處理。
?。ㄈ┨崆斑€款可選擇還款賬戶、公積金賬戶余額或還款賬戶和公積金賬戶余額組合還款。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還款資金按罰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的順序扣劃。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可通過線上渠道或到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查詢、打印公積金貸款還款明細或公積金貸款結清證明。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結清公積金貸款后,受托銀行配合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相關手續,借款合同終止。
第八章 貸后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貸款期間,借款人還款賬戶、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到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辦理變更手續;還款賬戶變更的,應同時到受托銀行辦理賬戶授權變更手續。
第二十八條 受托銀行應采取有效措施對借款人還貸能力、抵押物狀況、保證人擔保能力等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并處理風險,確保公積金貸款安全。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當月應還公積金貸款的,于次月起記入逾期貸款,并將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記入個人信用報告。
第三十條 對未收回的逾期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應針對具體情況采取催收、保證人代償、提起仲裁或訴訟、處置抵押物等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應接受抵押權人對其還貸能力、抵押物狀況的核查,配合受托銀行采取相關債權保全措施。
第三十二條 受托銀行按照材料完整、集中管理、使用方便的原則,及時對公積金貸款檔案進行整理、歸檔。
第三十三條 貸款期間,借款人及配偶婚姻狀況發生變動,有法院出具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按裁決內容執行。
有離婚協議且申請解除《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的,變更后的借款人原則上應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且根據管理中心貸款審核規定計算的貸款額度應大于或等于實際貸款余額;貸款額度小于實際貸款余額的,差額部分辦理提前部分還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執行。國家、省、市相關管理規定發生調整的,從其調整后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長住金字〔2017〕17號)同時廢止。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1日
(來源:長春市人民政府官網)